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赵青青):11月21日,中共陕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陕西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举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宇介绍陕西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问。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包括陕西省在内的13个省、市、自治区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两年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陕西全省已摸排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6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945件,起诉74件,公益诉讼多项工作均居全国前列。主要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领域,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最多,占82%。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求,对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先督促行政机关或有关组织依法履职,在有关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下,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贾宇表示,陕西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90%以上的部门能够在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益维护。 对于检察机关督促后行政机关仍不积极履行职责的,则坚决依法起诉,并注重在办案中加强释法说理,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在办案同时,陕西全省部署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和保护黄河湿地生态环境3个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修复被损毁湿地,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有力促进了青山绿水建设。其中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系列案件成为全国四个公益诉讼系列典型案例之一。
贾宇表示,陕西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办案重点,加强对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经验和规律的梳理,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与人民法院、与政法院校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公益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