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小伙到足浴按摩店拔火罐时后背被烧伤。日前,鄠邑区法院调解处理了这起纠纷,店老板当庭给付2.2万元赔偿款。
今年9月,女子李某在西安一城中村开办了一家足浴按摩店,未办理营业执照。一天晚上,18岁小伙孙某去店里按摩并拔火罐,李某在给其拔火罐时将火罐跌落到孙某身上,造成其后背烧伤,共花去医疗费1.4万余元,出院后,除疤又花了1.2万余元、换药花费1790元。事发后,李某共支付6000元医疗费,剩余费用拒不支付,且将店面转让。孙某无奈起诉到鄠邑区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支付各项费用共计3.2万余元。
审理中,李某称孙某在拔罐过程中行为不轨导致她操作分心,因此孙某也在烧伤事故中有一定责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当庭给付孙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2万元。(记者 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