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4家企业因安全事故进黑名单。
11月28日,2017年榆林市第四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召开,榆林市安监局发布了2017年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企业,神木市孙家岔镇沙坡村刘家峁煤矿等4家企业因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被列入黑名单。
据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乔建斌介绍,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于2017年5月24日修订了《榆林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修订半年以来,在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进一步夯实属地监管、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截止到10月底,全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共发现企业违法行为1669起,立案查处68起,制作现场检查记录990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247份,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58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8份,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15份,制作安监移送书12份,罚款160.99万元,停产停业整顿55家,暂扣证照3个,关闭企业45家,刑事拘留3人。”乔建斌在发布会上说。
本次发布4户企业列入市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分别是神木市孙家岔镇沙坡村刘家峁煤矿、陕西神能乾安煤化矿业有限公司、神木市中鸡镇板定梁塔煤矿、横山区殿市镇水坝滩煤矿。其中横山区殿市镇水坝滩煤矿在2016年9月17日发生1起较大顶板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23.2万元,事故发生后该矿上报死亡2人,隐瞒2人。
据介绍,榆林市安委会已将不良记录“黑名单”企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作了通报,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将在一年内严格限制这些企业新增项目的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银行将此作为决定是否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希望发改、国土等部门和各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对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不守信用的企业进行惩戒,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记者 马广浩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