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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陕西传媒网2017-12-08 09:42:22

  原标题: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 

  ●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职称、有获得感 本报讯

  12月7日,陕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举办第八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副厅长刘会民对新出台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刘会民介绍,11月22日,十三届陕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陕西省委、省政府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将对陕西省人才工作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据了解,《实施意见》围绕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提出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改革措施。在品德方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在能力方面,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教案、病例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的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改变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不搞“一刀切”。

  在业绩方面,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实验室和厂房工地、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在火热的基层一线建功立业,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职称、有获得感。

  据悉,《实施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将惠及陕西省173万专业技术人才。(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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