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召开2017-2018年度全国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两部门日前已安排下拨57.275亿元用于冬春救助。
这些资金将用于帮助各地灾区统筹解决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妥善保障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同时,两部门要求各地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优先加大本级冬春救灾资金投入。
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在会上表示,两部门安排的2017-2018年度中央冬春救灾资金57.275亿元已于12月1日安排下拨,各地要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和办理程序,加快冬春资金拨付进度,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应在拨付地方的1个月内下拨至县级,县级民政部门要在接到上级拨款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做到工作部署到村,落实到户,不漏一人。
顾朝曦还要求各地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救助工作流程,积极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纪检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同时要组织实施好冬春救助全过程的公开公示。(记者 罗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