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权王军同志为咸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权王军同志简历
权王军,男,汉族,1961年11月生,陕西澄城人,大学文化程度,法学学士,编审,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1984年7月至1992年4月,先后任陕西省女子监狱教育科干事、科员。
1992年4月至1993年12月,任陕西省监察厅《监察》杂志编辑部副主任科员。
1993年12月至1998年7月,先后享受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党风与廉政》杂志社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待遇。
1998年7月至2000年8月,享受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党风与廉政》杂志社副处级待遇。
2000年8月至2000年10月,任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党风与廉政》杂志社副主编。
2000年10月至2004年7月,任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党风与廉政》杂志社副主编(正处级)。
2004年7月至2008年6月,任陕西省纪委、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8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陕西省委巡视组副组长、副厅级巡视专员。
2011年12月至2015年8月,任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2015年8月以后,任中共咸阳市委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7年12月当选咸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三届省纪委委员,省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记者 齐宇强 黄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