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金融办、省财政厅、陕西银监局近日联合出台了《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计划》提出,通过重组、增资、整合等方式,发展财政出资为主、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省、市、县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全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提供更好的融资担保服务。
确保到2017年底,西安市至少有1家注册资本不低于30亿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宝鸡市、延安市、榆林市至少各有一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5亿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其余各市均要有1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省所有国家级高新区和省级高新区均设立专门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到2018年6月底,陕西全省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县域全面覆盖。(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杨泾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