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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让“三项机制”落实落细落地

陕西日报2017-12-25 14:15:27

  今年以来,咸阳坚持把“三项机制”作为追赶超越动力形成机制来构建,强化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部作风养成,发挥用人的“指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让“三项机制”落实落细落地,有力推动了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聚焦落实下功夫,亮起制度“红绿灯”。今年,咸阳连续出台《运用“三项机制”选拔任用干部实施细则》《运用“三项机制”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并制定了评先评优、带薪休年假、干部健康疗养等配套制度,形成了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为了推动落实“三项机制”,该市还研究制定了《在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和任职备案中推动“三项机制”落实的实施办法》,把“三项机制”运用作为预审和备案的重要内容之一,从源头上强化了各级各部门抓制度落实的自觉性。

  紧扣落细出实招,打出实践“组合拳”。咸阳始终把“三项机制”的实践运用作为关键点和着力点,融入干部选拔各方面和全过程。该市将有关规定和要求嵌入动议酝酿、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充分运用目标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确保在平时就能把作风扎实、实绩突出、品德优良、群众认可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今年1至9月,全市运用“鼓励激励”机制提拔重用县级干部47人、科级干部414人。在“容错纠错”机制上,一方面,对符合容错纠错条件的干部,认真调查后,予以容错纠错,不让想干事、敢担当的干部既流汗又流泪,有效保护了干部的工作热情。全市先后对10名科级干部运用了“容错纠错”机制。另一方面,对犯过错误、受到处分、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干部,依照规定,重新起用。今年全市共起用县科级干部3人。在动真碰硬上,该市严格执行“能上能下”机制的政策规定,通过领导班子研判,果断调整履职不力的干部,加大“下”的力度,实现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其中,淳化县将落实“三项机制”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对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的扶贫办原主任给予撤职处分。截至目前,全市共“下”县级干部53人,其中不适宜担任现职的23人;共“下”科级干部55人,其中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2人。

  围绕落地做文章,激发干部“精气神”。咸阳坚持“以案说法”,对运用“三项机制”的典型案例深入挖掘、总结提炼、汇编成册、广泛宣传,用鲜活的事例引导干部、激励干部、警示干部,营造了落实“三项机制”的浓厚氛围,让“三项机制”接地气。该市还建立了典型案例数据库,为深化细化、具体落实“三项机制”提供案例支撑。今年以来,咸阳市、县两级共总结、挖掘各类典型案例129例。在全市开展推荐评选“创新担当善作为”优秀县级领导干部、“奋力争先”优秀科级干部、“爱岗敬业”基层一线公务员等活动,树立各层级先进典型,激发了全市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记者 张丹 通讯员 孟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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