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00人以上中学配校医
12月27日记者获悉,陕西省教育厅等发布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600人以上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必须补充配置校医,托幼机构要按90-150∶1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
通知要求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计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食药监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小学及不足600人的初级中学应配备专(兼)职校医,由当地卫生计生部门选派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进驻学校进行指导;学校食堂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建好学校食堂(餐厅)、卫生(保健室)和洗手设施,配齐设施设备,各级卫生部门要配齐预防和处置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设施设备。加强监测,有效预防。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卫计和食药监部门把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本系统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