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陕西省“光明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印发。《方案》提出,我省将对经国家卫计委、国务院扶贫办核实核准的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到2020年,实现对该人群免费救治全覆盖。
《方案》指出,各地卫计行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为符合救治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建立台账,进行动态追踪和销号式救治管理。各市确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县级医院,定点医院除设置眼科外,还应当设置麻醉科,并具有一定医疗应急抢救能力。县级医院不完全具备白内障手术条件时,可以由对口帮扶医院派出人员并携带必要的设备到县级医院实施救治。县级医院完全不具备诊疗条件的,需转诊的患者,必须由县级定点医院负责,通过市级、省级定点医院及对口支援医院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实行逐级转诊并跟踪管理,康复阶段转回县级医院进行治疗。转诊时要明确书面告知上级医院该患者为农村贫困人口。定点医院应当属于医保定点医院。
《方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诊疗服务能力、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各定点医院应优先选择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非合规医疗费用,超出部分由经治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为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省卫计委成立“光明扶贫工程”白内障治疗专家组,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陕西日报记者 王国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