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消息:1月13日开始,陕西省关中地区出现了今年第二次范围较广的重污染过程。西安、咸阳、渭南、西咸均出现了重度及以上污染,其中,在1月14日出现了严重污染(AQI>300)。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1月10日预测到本次重污染过程, 紧急同陕西省气象台会商后,于1月12日向陕西省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了《重污染提示信息》。陕西省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当日向关中各市下发了《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2018]1号),提醒陕西各市应对本次重污染过程。
据分析,本次关中地区重污染过程形成的主要原因是:
1、近地面湿度、云量较大,不利于污染物垂直扩散。1月12日开始,关中地区受西南气流影响,近地面湿度逐渐增大(平均约为70%),天空云量较大,导致污染物垂直扩散不利。
2、近地面风速较小,且以东风为主,不利于污染物水平扩散。1月12日至今,关中地区近地面平均风速小于1.5m/s,导致污染物水平扩散不利,加之部分输入型污染的叠加影响,又加重了本次污染程度。
3、昼夜逆温明显,边界层高度降低,导致夜间污染物快速积累,空气质量持续变差。
预计从1月15日凌晨开始,受弱西北气流影响,关中地区风向由东北转为西北, 1月15日18时后风速加大,污染状况有所改善。1月16日天气转为静稳,1月17日受较强西北冷空气影响,本次重污染将自西向东逐渐消散。
陕西省环境监测站提醒,在空气质量重污染过程期间,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普遍出现症状。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供稿 陕西省环保厅 编辑 李妍)
拓展阅读:
AQI,即空气污染指数。就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各项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的影响,将常规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概念性指数值形式,它将空气污染程度和空气质量状况分级表示,适合于表示城市的短期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针对单项污染物的还规定了空气质量分指数。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六项。
空气污染指数的取值范围定为0—500,其中0—50、51—100、101—200、201—300和大于300,分别对应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中日均值的 I级、II级、III级、IV级和V级标准的污染物浓度限定数值,在实际应用中,又把III级和IV级分为III(1)级、III(2)级和IV(1) 级、IV(2)级。I级,空气质量评估为优,对人体健康无影响;II级,空气质量评估为良,对人体健康无显著影响;III级,为轻度污染,健康人群出现刺 激症状;IV级,中度污染,健康人群普遍出现刺激症状;V级,严重污染,健康人群出现严重刺激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