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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西安召开

陕西传媒网2018-02-01 09:18:44

  1月3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西安召开。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全体会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韩水岐等出席。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委常委、陕西省纪委书记、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贺荣作的关于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事安排情况的说明。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任命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贺荣提请的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选名单,任命王舸、刘曙阳、高山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政国、陈俊哲、李献峰、何备战、张小明、苏斌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组织新任命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向宪法宣誓。

  胡和平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饱满政治热情、良好精神状态、务实工作作风,积极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工作,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维护核心的表率。

  胡和平强调,要坚持弘扬法治精神,落实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部署,扎实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做履职尽责的表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强化宗旨观念,完善联系群众制度,推动民生问题解决,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做服务群众的表率。要坚持加强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履职能力,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断改进作风,做务实清廉的表率。

  胡和平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省监察委员会要树牢“四个意识”,忠实履职尽责,锤炼过硬作风,恪守清正廉洁,努力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陕西经验,为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不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驻会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列席本次会议。 (陕西日报记者 耿薇 见习记者 李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