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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三类专项计划 招生办法出炉

西安日报2018-03-28 13:44:37

  3月27日记者获悉,今年陕西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国家专项计划要求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要求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设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单设本科B段开始之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单设本科A段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记者 张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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