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陕西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推进教育精准脱贫攻坚,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国家级贫困县。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陕西省一本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地方专项计划在陕西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在陕西省的实施区域和地方专项计划一致。
报考这3个专项的学生,除了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外,国家专项计划要求考生要具有陕西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要求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陕西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据了解,今年国家加大了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记者 吕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