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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5家医院血费直接报销 献血者或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子女血费出院时报销

三秦都市报2018-04-17 17:27:37

  4月16日起,在西安市第三医院等15家医院就诊的无偿献血者或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后,可在出院时直接办理血费报销,使献血者享受到一站式服务。

  不到十分钟就办完报销手续

  4月15日上午,在西安市第三医院输血科,家住太华北路百花村社区的62岁的李先生来报销他父亲的血费。日前,他93岁的父亲在西安市第三医院住院,输了400毫升的血液,血费是420元。李先生从1998年开始无偿献血,到60岁前已经累计无偿献血11000多毫升,根据《西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规定,已在西安无偿献血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以上的公民,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终身免费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所以李先生的父亲这次花费的420元血费可以全额报销,李先生说他家距西安市第三医院只有六七百米,住院血费直接报销,他不用再跑到西安市中心血站办理相关手续,方便多了。家住凤城七路的56岁的张耀亮来为妻子报销血费,他妻子日前因骨折做手术,输了400毫升的血液,他儿子2016年11月无偿献血200毫升。4月15日,张耀亮为妻子报销了210元血费,不到十分钟就办完报销手续。

  西安这些医院血费直接报销

  从4月15日起,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西安市中医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阎良区医院、高陵区医院、临潼区医院、鄠邑区医院、蓝田县医院、周至县医院、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等,共计15家医院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

  在这些医疗机构就诊的无偿献血者或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后,可在出院时直接办理血费报销,极大地方便了阎良、高陵、蓝田、临潼、灞桥、周至、鄠邑等远郊区县无偿献血者,不用跑到位于市区的西安市中心血站办理血费报销手续。

  血费直报需要这些手续

  血费是指患者临床用血时向医疗机构交纳的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根据《西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规定,在西安市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后,可以报销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的,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和医疗单位出具的用血单据报销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的,还须提供其与无偿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所有医院血费将直接报销

  西安市卫计委高度重视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要求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优质服务,也是西安市卫计委今年具体的惠民举措。3月,西安市中心血站完成了各医院与血站联网、软硬件安装调试、相关专职人员的培训等工作。15家医院设立专门血费报销审核窗口,安排专职人员办理。为下一步所有市属医院、省级医院、部级医院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做好了准备。

  献血公民临床用血享受优惠

  《西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规定:已在西安市无偿献血的公民,其临床用血享受下列优惠:(一)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至五年内,可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临床用血;(二)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内和五年后,可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三)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以上者,终身免费享用无限量临床用血。

  已在西安市无偿献血的公民,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享受下列优惠:(一)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可免费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二)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以上者,终身免费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用血后从本人献血总量中核减。 (记者 张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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