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杨薇):4月18日,西安市未央区举行文化产业发展奖励政策主题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未央区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关于补齐短板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奖励办法”)。未央区出台多项文化产业倍增政策和计划,以此来鼓励和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未央区从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产业强区转变。
据了解,未央区委、区政府扎实加强文化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未央区文化产业总量规模稳步提升,文化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文化产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2015年未央区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8.51亿元(含三桥和原六村堡街道),占全区GDP总量的3.9%。2017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19.2%,位列西安市第3名,新增规模以上文化企业2家,全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已达9家,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收增速达17.02%,较好地完成了西安市考核任务。文化产业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未央区政府积极调整政策,加大奖励程度,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据了解,未央区对发展文化产业、文创事业的单位和个人,从企业注册到发展,从人员到产品都有不同类别的奖励,同时相关奖励和西安市的奖励不冲突,符合条件的可分别享受市区奖补政策。
据介绍,未央区《若干政策》和《扶持奖励办法》奖励对象主要是在未央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纳入未央区文化产业统计(填报率达10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以及未央区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
未央区提出,只要是企业或者个人在未央区注册就会有所奖励。比如,未央区对于新注册或新迁入企业,自纳税之日起,三年内分别按其上缴税收未央区留成部分的100%、80%、60%给予扶持奖励。
如果注册的企业或者个人文化事业发展壮大,未央区还会进行奖励。比如,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除了上级奖励外,区财政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
未央区还提出,如果在未央区注册的文化企业,其事业不仅发展壮大,而且也对未央区做出贡献,那么贡献越多奖励额也就会越多。比如,年度上缴税收未央区留成部分首次分别达到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以上(含)的文化创意企业,按当年上缴税收未央区留成部分的10%、15%、20%给予奖励,第二年起连续三年上缴税收未央区留成部分保持20%以上增长的,再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
此外,未央区还提出不仅会奖励企业,也会对取得成绩的个人、作品、团队等都予以奖励,且国家、省级奖励与未央区政府奖励并行不悖,同一扶持奖励对象适用多项扶持项目的可以重复享受。
未央区将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和激励文化产业创新,不断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让文化“活”起来,从而实现重点行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