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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

三秦都市报2018-05-30 13:03:31

  5月29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西安举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翟四虎所作的有关人事安排的说明。

  受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水岐作了关于任命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主任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主任会议认为,依法落实中央和陕西省委的人事安排意见,有必要制定本办法的决定。草案对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者缺位情况下的提名主体和人选、表决方式、表态发言和宪法宣誓等进行了规定。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少林作的关于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此次修改共涉及46个条文,包括上位法修改后我省需要作出相应修改的16处、与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不一致需要取消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21处等。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贾治国作的关于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财政厅厅长丁云祥所作的关于陕西省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今年,财政部下达我省的政府债务新增限额为599亿元。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受陕西省政府委托,陕西省住建厅厅长韩一兵作了说明。

  受陕西省政府委托,陕西省气象局副局长杜毓龙作了关于陕西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气象局副局长杜毓龙所作的关于我省气象工作情况的报告。

  受陕西省政府委托,陕西省外办主任姚红娟作了关于陕西省友好城市建设情况的报告。

  开幕会后,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及说明。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议案等。(记者赵明)

编辑: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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