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上午10时,陕西省"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举行,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常艳玲出席并介绍了“积极推进税制改革 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情况。据介绍,2013年8月至2017年12月,全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累计减税195亿元。
营改增试点获成效 减税效果明显助力创业
常艳玲说,营改增试点,是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1994年以来最为重大、最为深刻、最为显著的一次税制改革。陕西自2013年8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试点。2014年又陆续将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纳入试点行业范围。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行业范围,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劳务、服务全覆盖,营业税自此退出历史舞台。
据介绍,自2013年8月开展试点以来,改革取得了预期效果,陕西省营改增试点税制过渡平稳、减税面逐步扩大、减税额逐年增多,直接减轻了纳税人负担,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了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2013年8月至2017年12月,全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累计减税195亿元。营改增试点的减税效应,实实在在增加了企业利润,使每一个企业受益,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试点纳税人约50万户,较全面实施营改增初期增加了15万户,月均增加7700余户。
近40年排污费停止 环保税发挥强力杠杆作用
记者了解到,环保税是中国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绿色税种,其环保意义大于财政意义。2018年1季度,全省有1935户纳税人,共计申报税款约5500万元,较2017年同期排污费基本持平,略有下降。从陕西省实施情况看,纳税人的环保意识正在增强,企业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在不断加大。
2017年1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北京、山东、四川、陕西等九个省市纳入第二批试点范围。常艳玲表示,国家实施水资源税改革的生态意义远大于税收意义,不仅有利于理顺水资源税费关系,健全地方税收体系,而且能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氛围和环境。今年一季度,全省水资源税共申报2760户,收入2.71亿元,比去年同期水资源费收入略有增长,纳税人及全民节水意识有所提高,促进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记者 李轲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