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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养老机构内设诊所需备案

三秦都市报2018-06-08 10:30:45

  为全面推动养老机构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切实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使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生活得安全、安心、安逸,从即日起,陕西省民政厅开展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陕西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要加强对未许可养老机构的分类处置,不将食品经营许可作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前置条件;对暂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养老机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按照相关程序和方式给予设立许可;对无法有效整治、安全隐患严重的养老机构,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基础上依法关停、撤并、撤销。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省级培育20个左右养老服务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示范机构,促进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质量评价和认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积极参与养老服务认证申报,创立养老服务品牌。

  组织开展信息质量抽查,抽查率省级不低于10%,市级不低于50%,县级达到100%。健全人才培训体系,实行护理员执证上岗。建立健全省、市、县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多级多层次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每年全省培训人员达到万人左右,不断提高养老护理员执证上岗率。组织开展养老机构院长培训,重点培训标准规范、专业技能、安全管理等内容,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记者 王嘉)

编辑: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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