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刚毕业的大学生丁洋(化名)的心情和最近的天气一样,阴天有雨。因为给创业公司筹款,他通过微信借款遭遇了套路贷陷阱。
创业资金不足 “以贷养贷”
很有闯劲的丁洋在大二时就开始创业,开了销售数码产品的实体店和网店。刚开始生意还好,后来因市场不景气,货品积压严重,缺乏流动资金,他只好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借款筹资。
昨日(7月8日)上午,仔细回忆借贷的每个细节,丁洋很郁闷。原来早在2017年11月,他添加陌生人“×佳佳”微信开始,对方就设下陷阱。最初几个月,在“×佳佳”帮忙推荐的网络借贷平台,丁洋都顺利贷到了款,每次借贷一两千元,利息一个月100元左右。
“因为我都如期归还了,没有发现问题,而且时间长了我就对这个网友很信任。”丁洋说,今年3月,他的资金严重不足,“借款由一两千元慢慢变成了两三千甚至更多,‘以贷养贷’来救急”。丁洋说,5月份,经“×佳佳”推荐,他通过一个网络借贷平台借款5499元,扣除各种费用后,自己实际上仅拿到手3000元。原来对方早就在合同里做了手脚:对方为逃避打击,将合同性质更改成了转租合同而非借贷。
微信上对方告诉他不用还钱
据此合同,丁洋分三期还款。第一期如期还款后,“×佳佳”告诉丁洋,“你不用还款,也不要管,因为这个借贷平台出事了,被国家关停了”。丁洋听信了“×佳佳”的话,到了第二期还款的最后期限6月15日也未理睬。谁知到了6月16日,借贷平台频繁联系他,督促他归还剩余的2000元,如果不还钱,将会给他手机上的亲朋好友联系人发短信或打电话催债,而且逾期的利息暴涨,每一天利息高达200元,这样,加上第三笔还款,利滚利,这笔借款的利息总计高达7000元。无奈之下,丁洋赶紧借钱还清了这个贷款。
目前,丁洋已向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西影路派出所报警,警方正在调查此事。
律师支招
留存好借款合同文本及凭证
近期,公安部、银监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严厉打击用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等行为。就丁洋的遭遇,陕西平非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启明分析,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新型“套路贷”。
雷启明指出,根据放贷者的行为模式,“套路贷”可能涉嫌诈骗、抢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罪行。
那么,一旦遭遇套路贷如何维权?
雷启明支招说,第一,如确实需要筹措资金,建议选择合法的借贷平台。第二,借贷时,建议至少两人同行,留存好借款的合同文本及凭证。第三,放贷方授意向第三方打款时,要求放贷方出具委托代收款的书面指示,记得索要第三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银行开户行信息等,并及时留存。第四,办理借款过程中,如果放贷者以各种理由要求签署空白的全权委托书、空白的签名纸、预留指模等,第一时间拒绝。第五、如果发现已陷入“套路贷”,请第一时间报警或委托律师维权。记者 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