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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9月1日起实行 随地吐痰将会受到处罚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2018-08-16 11:39:09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王娜):8月15日,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了《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西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西安市文明办主任关相林,西安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张宁,西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牛犁,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贺简政,西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王武平出席会议,并对《条例》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作了解读。

  据了解,《条例》已于2018年4月28日经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18年5月31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18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立足于西安市民文明素质与西安市文明程度的实际情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详细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促进西安整体文明程度的提升。

  市民日常行为管理法制化 随地吐痰将会受到处罚 

  在《条例》中规定,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等不文明现象的参与者和责任人将会受到法律处罚。同时,《条例》详细列举了公民应有的文明行为,涵盖了人们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内容,体现了中华民族文明有礼、勤俭节约的高尚品质。

  从惩处不文明行为到提倡良好的行为习惯,西安市建设文明美丽城市的新期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作为在《条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条例》即将颁布实施,标志着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对深化西安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规范和引导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具有重大意义,必将为推进西安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法治化进程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张宁说。

  以参与社会服务的方式减轻处罚  体现立法和执法工作新理念

  为了达到教育引导和人文关怀的目的,《条例》对违法行为人的惩罚不再拘泥于行政处罚,而是通过让违法行为人参与社会服务的方式来减轻处罚。这种惩戒方式着眼于对公民的宣传、引导、教育,体现了新时代西安市文明立法、文明执法的新理念,进一步推动了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条例》的制定出台必将进一步推动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牛犁针对《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作了说明。

 实施不文明行为登记制度 不文明行为管理信息化

  为了保证各项条款落到实处,《条例》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平台;对群众反映集中、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和时限内依法予以曝光,必要时可以向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对记录的不文明行为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纳入西安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不文明行为信息管理平台的搭建、不文明行为信息的曝光,对规范和监督个人行为、促进西安市城市管理工作的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各单位、尤其是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将干部职工遵守条例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必要条件,凡是发生条例规定的不文明行为且受到相应法律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已经被评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同志,若发生承担法律责任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不文明行为的,要取消已取得的荣誉称号。”关相林强调道。

  《条例》的实施进入倒计时,西安作为全国第九个中心城市,将在市民文明素养提升的基础上,建设成为更高水准的国际化大城市,早日建成文明西安、和谐西安、美丽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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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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