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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车主被协警贴"违停报告单" 车主质疑其没有执法权

西部网2018-12-20 13:08:27

  在一断头路上停车,被贴了罚单,而签名人为交通协管员。尽管未央交警解释该罚单需经过民警核实后才会进行处罚,但车主质疑:交通协管员没有执法权也可以进行取证吗?

  车主投诉:协警贴了“违停报告单”

  他有执法权吗?

  12月15日,翟先生将车停放在西安城北常青二路附近一处断头路上,17日下午3时许,他发现车被贴了罚单。“上面写的是违法停车记录报告单,说需要民警核实后再进行处罚,而且落款写的是协警。”翟先生说,这条断头路两边都是小区,路边停了很多车。

  “据我了解,断头路是非正式道路,不归交警管,而且这里也没有禁止停车的标识,不知道他们这样处理是否合规,协警到底有没有执法权?”翟先生说。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看到翟先生的罚单实际为“西安市道路违法停车记录报告单”,报告单上写着,车辆违反法律法规在道路上停放,现已对该车辆违法停车行为进行了图像记录,并报告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未央大队审核认定是否违法停放。报告单上还提示,该违法行为已被记录,经未央大队民警审核后,将被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据记者了解,通常意义上的“罚单”是“违法停车告知单”,告知单上说明车辆违法停车,需在规定时限内去交警部门接收处理,并注明由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监制。

  未央交警:协警有告知权

  最终处罚由民警执行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了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未央大队法制科。“这个报告单是西安市统一执行的,主要是告知车主这里不能停车。协警现场取证,发现有违法停车后,他们有告知权,可以通过报告单进行告知。一周内民警会对证据进行甄别把关,如果违法,民警会开具处罚单。”张警官说,因为警力有限,而且工作量大,让协警开具报告单可以合理安排工作,也可以加强执法。

  对于翟先生的其他疑问,张警官解释说,断头路如果可以正常使用,社会车辆能进入通行,就属于道路范畴,出现违停的话也会进行处罚。“除了正常规划的停车泊位、停车场和有停车标识的地方,在其他地方停车就属于违法停车。有禁止停车标识的或者黄道沿区域,是严管区域,处罚会重一些。”

  随后,记者咨询了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工作人员称,没有听说过西安市道路违法停车记录报告单,具体情况不太清楚。

  律师观点:协警没执法权 取证或无效

  据了解,2011年就有杭州市民收到过由协警开具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提醒单上也说明,对车辆不按规定停车的事实作了图像记录,并将提供给相关的交警部门进行审核,落款是交通协管员。

  协警是否有权开具违法停车报告单?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韩朝泽说,“协警没有执法权,从翟先生的违法停车报告单上可以看到,里面提到了图像记录,相当于是取证环节。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调查取证程序合法至少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个是调查取证的执法人员必须具有执法权,还有一个是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韩朝泽认为,协警在行政处罚取证过程中没有执法权,并且违法停车报告单的落款上只有协管员,没有交警,所以应属于程序违法,可能导致取证无效。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长江律师认为,协警开具报告单类似准执法行为,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依据进行执法。行政机关在执法的时候需具备执法权的工作人员进行执法,并且要两个人进行执法。而市民随手拍提供的证据,不算是执法行为,是针对违法行为的检举揭发,认定是否违法,还需要民警对证据进行核实。(记者 田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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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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