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陕西省围绕关中地区散煤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整治等工作,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全面落实汾渭平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并取得实效。
陕西省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推动散煤治理取得新进展,完成清洁能源替代84.55万户,占年度计划的131%;规模以上工业减煤方面,煤炭消费5334万吨,同比削减342万吨;燃煤锅炉拆改方面,共摸排出需要拆改的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4040台5080蒸吨,已完成拆改3433台3528蒸吨,拆改率达到85%。
在强化“散乱污”综合整治方面,陕西省出台了精准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意见,累计摸排“散乱污”企业27705户。截至11月底,我省完成综合整治19449户;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企业467家、餐饮油烟企业7150家;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987台。
为从严管控机动车污染,陕西省制定了限制性措施和经济激励政策,出台柴油货车避让西安绕城高速指导意见、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计划和资金补助办法。全省计划建设遥感监测设施28台套,监控平台13处,安排省级建设补助4000万元;全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2.47万辆,2018年计划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3.3万辆,淘汰老旧燃气车6000辆;《陕西省“黑加油站点”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深入实施,黑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在扬尘综合治理方面,陕西省大力推行建筑工地6个100%,实施冬防期“禁土令”,实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16条和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建立了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城市建筑工地基本达到了6个100%要求,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正在全部安装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同时我省积极开展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数据显示,今年陕西省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投入达到18.69亿元,较去年增长49%。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达到9.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4%,资金重点用于清洁取暖改造、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老旧车淘汰、预警预报平台建设、县级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等工作。在关中地区,我省建立了空气质量补偿机制,按照PM10和PM2.5每微克20万元标准,对空气质量下降的市区征收补偿金。截至11月底,我省累计收缴资金1.358亿元,全部用于大气污染治理。(记者 汪曼莉 见习记者 邬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