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ChinaNews阅读

陕西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2019-01-23 17:09:56

  陕西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会议现场(摄影 段晓蕊)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段晓蕊):1月22日,2019年第二场陕西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在西安举行。会议邀请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田中智、陕西省信息中心副主任张军等领导及专家共同解读《陕西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证照分离”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据了解,2017年1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陕西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陕西自贸试验区和有条件的四类国家级功能区开展改革试点,明确对100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目前,各试点区域累计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8000余件,充分释放了市场主体的活力,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发展。

  按照“试点启动,全面实施”的思路,2018年11月9日,陕西省政府又印发了《陕西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从2018年11月10日起在陕西省全面实施。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田中智表示,通过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强了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公正监管,进一步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截至2018年底,陕西省累计实有市场主体304.17万户,同比增长29.14%。2018年陕西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90.53万户,同比增长64.01%,新登记市场主体的增速明显加快。

  四种方式 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

  会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外资处处长任军宁介绍道,“证照分离”改革就是做好政府改革的加减法,减掉不必要的繁杂的审批程序,加大政府的服务和监管的力度。目前,陕西省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的方式主要有四种。

  一是取消审批。对已经没有设定必要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二是改为备案。对有关部门需要及时获得的相关信息做好备案就行。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监管能够纠正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一旦发现企业承诺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依照法律取消审批并从重处罚。四是优化准入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生态安全、金融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优化准入服务,保留审批。

 三方面无缝衔接 防范监管风险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处处长户润海表示,“证照分离”之后,为了无缝衔接,防范监管风险,陕西省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是要切实制定监管措施。审批部门的许可事项,有的变为了备案制,有的甚至取消,但是审批部门的监管责任并没有消失,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照“证照分离”的四种不同情形,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二是要突出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加大联合惩戒的力度。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对企业登记备案信息、监管信息、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进行归集共享和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局面。

  第三是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双随机、一公开"指的是对市场主体进行随机抽取,对检查人员进行随机抽取,然后把抽查检查的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开。

  

阅读
 
编辑:王菲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