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不断取得新战果
2020-04-16 17:20:3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段晓蕊):4月16日,铜川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铜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铜川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朴,铜川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正县级侦查员、副局长付敏学,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市移民(脱贫)搬迁办公室主任袁虎迪,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勇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情况。发布会由铜川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人王乐平主持。

  打掉涉黑犯罪组织2个   铜川市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

  据了解,2019年,铜川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中央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聚焦“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一个重攻方向”和“八位一体”协调推进要求,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专题会和领导小组会议。铜川各级党政“一把手”履职尽责、以上率下、抓点包案,分阶段常态化指导推进,铜川市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

  2019年,铜川市受理线索查结率92%,高于陕西省平均水平;“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线索查结率达到96%,位居陕西省前列;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2个、涉恶犯罪集团17个、涉恶犯罪团伙8个,破获刑事案件410起,刑拘527人、逮捕289人;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4.96%,扫黑除恶知晓率达到97.85%,认可度91.87%,均高于陕西省平均水平,位居前列;立案审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0件,结案43件,处分47人,组织处理37人,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6亿元;查处黄赌毒案件1110起,打击处理1945人,执纪问责失职失责公职人员14人,全市行业经营秩序持续规范;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50个,清理不合格、不胜任村干部70人,农村基层党组织实现“一肩挑”在陕西省率先实现全覆盖,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健康有序。

 坚持斗争不松懈 铜川市确定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263”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铜川市上下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松懈,精心谋划,夯实责任,做到了部署细、措施实、起步稳。

  铜川市确定了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263”工作思路,即实现案件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治理“四个新突破”,推动线索核查、诉判环节“两个动态清零”,开展“三无”创建深度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加力整治、基层薄弱环节接续整治、网络空间精准整治、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重点人群分类整治“六个整治”,完善依法严惩、铲除土壤、人民满意“三个长效机制”,精心绘制作战图,着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截至4月10日,铜川市新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7条,查结4条。新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个,破获涉黑涉恶案件22起,刑拘26人,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68.05万元,依法起诉3案16人,判决认定涉黑案件1件25人,依法对铜川市首例涉黑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铜川市新立案审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件,其中“保护伞”案件1件,结案1件,处分1人。铜川市共立刑事行政案件1900起,刑事拘留35人,行政拘留29人,警告处罚73人,责令停业整顿2家,罚款43.69万元,发出公安提示函3份,检察建议书1份。

  下一步,铜川市将持续加强深挖整治,进一步巩固扩大斗争战果,确保如期实现“线索清仓”“追逃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目标;持续加强行业治理,彻底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确保实现“行业清源”目标;持续加强“三无”乡镇(街道)创建,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确保实现扫黑除恶长效常治目标;持续加强组织保障,切实凝聚攻坚合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战果、新成效。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