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最佳市场秩序和放心消费环境 高新区向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亮剑
2020-07-27 18:41:47来源:陕西网编辑:王菲责编:石丽敏

    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中,高新区以“打造最佳的市场秩序和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目标,成立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组织协调16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高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迈上新台阶。

  对侵权假冒行为“零容忍”,高新区始终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作为全区重点工作之一,不断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印发《高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建立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信息报送、考核通报、联席会议和信息联络员等制度,形成了政府牵头、打假办主导、职能部门牵头、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实现了侵权假冒行为的源头治理、综合管控和联合惩治,有效确保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同时,在宣传引导方面,高新区以“3·15”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视频制作、印发宣传资料、门户网站、公众号和企业自有网站等多种渠道,加大疫情期间线上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教育。制作“凝聚你我力量3·15在行动”主题宣传视频,滚动播出放心消费创建公益标语,组织市场主体开展消费维权法规宣传10余场。评选创建市级、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并在创建活动中发起“上下同心防疫情,履行义务我先行”的倡议活动,以此提升消费教育的知晓度、精准度和覆盖面,为高新区营造最佳市场秩序和放心消费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图片1

  加强商标培育和保护 保障权利人和消费者权益

  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商标培育和保护。今年,高新区分别就侵犯“真爱”“搜狐”等注册商标违法行为进行排查,并对“清真”概念进行规范化治理。

  说起商标保护,有这样一起典型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案例值得一提,高新区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文亮知先”商标,被驳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商标的申请构成了“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恶意申请商标行为,应从重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该案件,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当事人行政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000元。在这起案件中,李文亮医生作为武汉抗击新冠肺炎牺牲的英雄、全国知名的公众人物,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当事人将“文亮”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以达到提高企业声誉,博取公众眼球的目的,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有碍公序良俗,其性质非常恶劣。高新区将以此类案件为契机,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据统计,目前,高新区共新申请注册商标9500件、海外注册商标13件,受理商标投诉举报件12起,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9起,罚没款18.75万元,有力地保护了商标专用权,保障权利人和消费者权益。

  此外,以商场超市、农村集市、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高新区还下大力气狠抓侵权假冒行为的综合治理。截至目前,全区已开展打假治劣专项整治行动15项,组织市场执法检查262次,检查乡镇商业集中区、村零售商超27个,食品生产主体24个和各类经营户1543户。落实五大类商品经营户“双签字”检查台账425户,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6次。捣毁销售假烟酒窝点6个,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窝点2个,查扣涉嫌侵权假冒“强人”和“三五一五”牌男女皮鞋和军警靴商品25种近百件,其涉案物品价值120万余元。查扣假冒“五粮液”包装60套,责令下架“三无”食品3个专柜350余袋(盒),对涉嫌300余(盒)袋“三无”保健品和涉嫌侵害“耐克”“乔丹”等4000余双知名品牌运动鞋就地封存,依法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6件,罚没入库35.83万元。

图片2

  实行打建结合 织密社会共治网络

  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下一步,高新区“双打”办将继续实行打建结合,高起点谋篇布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加快推进打击假冒长效机制建设。突出问题导向,围绕事关老百姓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加强日常监管。开展打击整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化妆品、制售假劣药品、车用油品和柴油车污染控制装置以及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工作。深度聚焦侵权假冒案件高发、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加大重点行为监管,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经营者违法行为,积极维护市场秩序。

  加强商标专用权、版权保护及其他商业标识权益保护,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版权专项整治、“秋风2020”专项行动和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非法盗版出版物行为。加强印刷复制发行行业监管,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犯涉外商标、老字号等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商标恶意抢注、违法代理行为,查处侵权假冒涉税案件。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商品治理、互联网侵权假冒治理、“网剑2020”专项行动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在线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网络侵权盗版、商标专利侵权假冒、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恶意抢注、商业标识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高新区还将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力度。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消费者喜闻乐见的专题宣传活动,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织密社会监督和共治网络,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记者 刘芯靓 通讯员 杨坤)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