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第二届文化产业专题招商推介会在西安举行 16个项目现场签约
2021-05-12 17:21:2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消息(记者 柳洪华):5月12日,由汉中市委、市政府主办,汉中市委宣传部、汉中市文旅局承办的“筑梦天汉 文创未来”汉中市第二届文化产业专题招商推介会在西安举行。汉中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春丽致辞,汉中市副市长屈占权主持。

汉中市第二届文化产业专题招商推介会在西安举行 16个项目现场签约_fororder_图片60

  汉中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春丽致辞 摄影 罗文登

  王春丽指出,汉中人文荟萃、底蕴深厚,素有“汉家发祥地、中华聚宝盆”的美誉,是历史文化名城、绿色生态之城、产业兴旺之城。近年来,汉中把文化产业发展作为幸福宜居名市建设的重要抓手,大力实施“四个一”培育工程,建成一批省级文化园区和示范基地,“张骞”“朱鹮”“花海”特色文化品牌愈发亮丽,印刷包装、工艺品制造、创意设计、演艺娱乐、现代传媒等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发展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文化产业正成为汉中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引擎。

  王春丽表示,迈入“十四五”,汉中正在高质量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生态经济强市、幸福宜居名市”,未来将聚焦“汉文化”和“绿色生态文化”两大名片,加快活化传播、市场化开发、项目化推进,着力打造国际知名汉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叫响“四个在汉中”品牌。汉中将始终坚持以一流的营商环境、一流的要素保障、一流的政策服务,打造项目落地“新速度”,诚挚邀请各界朋友携手汉中,不断演绎出“风景这边独好”的新精彩。

汉中市第二届文化产业专题招商推介会在西安举行 16个项目现场签约_fororder_图片61

  汉中市副市长屈占权主持推介会 摄影  罗文登

  会上播放了汉中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宣传片。汉中市旅游形象大使推介了汉中文化旅游项目。兴汉新区、滨江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推介了重点项目。城固县、洋县、勉县、宁强县相关负责人推介展示了各自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此次推介会,汉中市精心筛选了93个文化产业招商项目作推介,总投资近2800亿元。

  推介会上,共16个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现场签约,总投资64.72亿元,涉及“小鹮喜”系列产品设计研发销售等项目相关文创产品开发、《天坑之恋》电影摄制等项目相关影视制作、桃源康养小镇文化产业生态农庄等项目相关文旅融合等多个产业板块。此外,会场展出了近40余种文创产品,吸引众多客商驻足欣赏。

汉中市第二届文化产业专题招商推介会在西安举行 16个项目现场签约_fororder_图片62

  签约仪式 摄影  罗文登

  据了解,近年来,汉中加快编制实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把文化产业纳入全市发展总体战略,做强做优做活文化制造业、新型服务业、商贸批零业,加快数字创意、沉浸式文化体验等新业态发展,持续扩大汉中特色文化品牌影响力、竞争力,推动文化产业多业态深度融合;精心谋划项目,精准招商引资,以项目夯实产业支撑,稳步提高文化产业在全市GDP中的份额。汉中全市规上文化企业总数达136户,近三年平均营收增速19.1%,3年全省文化产业考核2次获优秀等次。

  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汉中及时出台了《支持文化企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兑现新增规上文化企业、园区(基地)等奖励560万元,在汉中全市推广规上文化企业培育7法,全年新培育规上文化企业44户;全年策划并开工建设56个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总投资达1400亿元;在国外市场紧缩的情况下,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引导支持,文化产品出口逆势增长,年出口额达1263万元;线上线下组织参加各类招商活动,签约文化产业合作项目17个,合同引资35.13亿元。2020年,汉中全市规上文化企业营收增速位列全省第三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