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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严厉治理教育乱收费 违规接收择校生“双问责”
2018-03-01 09:22:25  |  来源:三秦都市报  |  编辑:李妍

  西安市教育局2月28日公布2018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表示将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从乱招生、乱补课上治理教育乱收费,达到多维治乱、标本监治,力争年内取得明显效果。

  民办初中报名超计划电脑随机派位

  明确从治理乱招生入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学校不得超计划或无计划招生。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公办小学按划定学区入学。

  规范民办初中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指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高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严禁以任何方式私自圈定学生。明确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全体干部和所辖学校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干扰正常招生,不得替自己或他人子女给学校“打招呼,说关系”。

  中小学禁止以“借读”名义招生挂靠学籍

  从整治有偿补课入手,严格落实禁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以“借读”名义,接收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学籍挂靠”。

  规范幼儿园和中小学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标准收费。

  民办学校不得借培训机构选拔生源

  从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收费入手,明确民办中小学不得举办、参与或委托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使用任何社会培训机构的测试成绩、排名作为入学、考核的依据。坚决制止以入学为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任何教辅。中小学和幼儿园学具购买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高中学校乱收费取消“省级示范高中”等称号

  对于发现的教育乱收费行为,西安市教育局规定了惩戒措施。一经查实,先免去涉事学校校长职务,再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处理,对不配合调查、拖延搪塞,弄虚作假的,从严从重处理。

  高中学校违规收费,将报请省教育厅撤销“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称号,幼儿园乱收费,取消“省级示范幼儿园”称号,涉事幼儿园三年内不得晋升等级。

  违规接收择校生执行“双问责”

  明确对于接收择校生学校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也对择校生学籍所在学校及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学校违规收费将压缩违规收费学校当年秋季或下学年招生计划。对违规收费问题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民办学校,取消下年度的招生资格。

  对查实存在乱收费的区县,西安市教育局5个工作日内约谈其教育局长,对一年内超过两次(含两次)查实存在教育乱收费的区县,将在全市教育系统对其教育局进行通报批评。

  高校附中乱收费将被查处

  西安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涉及乱收费违规违纪的,西安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局机关纪委将按照管理权限,对涉事学校和当事人进行查处。区县教育局所辖学校涉及乱收费违规违纪,西安市教育局将建议区教育局进行问责,并跟踪处理结果,情节严重的,提交市教育局纪检组,由纪检组提交西安市纪委查处。对于驻西安市高校附中存在的教育乱收费违规违纪问题,西安市教育局将线索呈交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查处,

  民办学校超计划违规招生、收费,将校长纳入诚信黑名单,并按超计划数两倍削减其来年招生计划。(本报记者 张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