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消息:近期,曲江新区为加快文化金融示范区建设,大力促进新金融企业在区内集聚和发展,重磅推出了《曲江新区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实施细则》等11项加快推进文化金融示范区建设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引发关注。
基金架构图
基金设立方式
基金总规模5亿元,首期由曲江财政出资1亿元,后期资金由基金向社会资金和中省市产业基金(包括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募集。
基金设立原则
基金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实行保本微利的运营方式。基金的宗旨是创新政府资金扶持方式,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撬动社会资金进入新金融领域,支持新金融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从而促进新金融企业再融资。
基金支持方式
基金为入区的新金融企业提供再融资支持,主要支持方式为新金融企业提供资产证券化前过桥融资和新金融企业资产证券化劣后级资金支持。对新金融企业资产证券化前的过桥资金支持,单户单笔不超过2亿元。根据资产证券化的规模,给予10%的劣后级资金支持,单笔单户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收益率参考当期市场资金价格确定,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
基金的投资评审决策程序:企业申报—评审决策—投资实施。
基金的退出方式
基金的过桥资金投资由新金融企业在资产证券化后,将所融资资金偿还基金。投资的劣后级资金在资产证券化产品到期后实现退出(对于滚动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期限按照产品总期限执行),收到的本息纳入基金滚动进入下一项目的投资。
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基金管理公司定期向曲江新区财政局、曲江新区金融办和曲江新区管委会提供基金投资经营情况报告。(供稿 文/图 曲江新区管委会 编辑 吴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