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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53个集体20名个人获全国妇联表彰
陕西日报  2019-03-14 11:46:38

  3月13日,记者从陕西省妇联获悉:全国妇联通报了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创建活动评选结果。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十一大队等40个岗(组)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段利利等20名个人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陕西省妇联妇女发展部等13个单位(部室)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陕西省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涉及农业、电力、科技、卫生、税务、金融、公安、司法、交通、旅游、航空、公共服务、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等30个行业系统。基层一线单位和个人占76%以上。省妇联号召全省妇女以她们为榜样,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再创新业、再立新功。(记者 秦华)

编辑:吴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