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神木长城杨家城段(庞博 摄)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杨舒曼):近日,从陕西省文物局获悉,陕西省42处长城遗址新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新公布40处,扩展项目2处。其中,战国秦国长城遗址6处,战国魏国长城遗址3处,隋代长城遗址3处,明代长城遗址30处。
据了解,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工程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已有的有碍文物保护的建筑和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拆除或迁移。
此外,各地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根据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保护责任主体,落实保护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做好我省境内长城保护工作。要妥善处理长城保护与生态建设、旅游发展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