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国土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调研与座谈会在高陵区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高陵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开展以来,全区已退出宅基地380余户,腾退土地230余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现2宗,总面积11.96亩,出让总价344万元。
2015年3月,高陵区获批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为陕西省唯一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2016年9月,高陵区开始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目前,高陵区“宅改”形成三种管理模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顺利实现2笔交易,土地征收试点平稳有序推进。
在“宅改”方面,高陵区将改革试点从12个试点村扩大到全区86个行政村,颁发了首批37本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并将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相结合,由市区财政共同出资5000万元组建了高陵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自主设立500万元抵押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目前,5家金融机构共发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37笔、736万元,打通了农民用“权”变“钱”的渠道。
同时,在探索完善审批管理制度上,高陵区将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到各街办,激发了街、村两级严格管地、节约用地的积极性。在探索完善有偿使用上,按照“收少数人、少收费”的原则,对一户多宅、不符合规划、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占有的,收取每年每平方米2元至5元的有偿使用费。通过此举确定宅基地超占部分的有偿使用权,解决了宅基地确权登记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不符的问题,为群众办理产权证、实现用益物权扫清了障碍。
在探索完善多种退出方式上,高陵区按照“传统农业区老村规范提升”“有条件农业区新村建设转移”“城园规划建设区整村退出融合”三种模式引导农村宅基地退出。如今,全区有意愿退出宅基地的约1000户,已退出380余户,腾退土地230余亩。
此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截至目前,高陵区已完成2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面积11.96亩,出让总价344万元,另有6宗土地正组织完善材料,即将入市。其中5月中旬,以就地入市的方式协议出让位于鹿苑街道北樊村六组的首宗2.65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年限40年,每亩40万元,总价款106万元,入市后每亩每年土地收益由以前的200元提高到1万元。(记者 乔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