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李妍):近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根据陕西各地市自查上报情况,截至目前,陕西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中,仍有6个未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另有2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据了解,未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集聚区有:宝鸡蟠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榆林清水川工业集中区、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丹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商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工业集聚区有:西安国际港务区、韩城市经济开发区。
依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的规定,陕西省环保厅及各市、县环境保护局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对上述未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工业集聚区,暂停审批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各工业集聚区在整改完成后,由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报告,核实后予以解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