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三秦都市报记者从陕西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广电网络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公布。收费标准包括四类,其中,陕西全省县城以上(含县城)城市居民用户每主终端每月25元。
以居民用户收看一台电视机使用一个接收终端为计费单位。若居民用户需要收看多台电视机,可选择使用多个接收终端。其中一个接收终端为主终端,其他均为副终端。用户主终端所使用的机顶盒由数字电视经营者统一配置,不另行收费;副终端所使用的机顶盒由用户自行购买。
陕西全省县城以上(含县城)城市居民用户每主终端每月25元;全省县城以下农村居民用户每主终端每月20元;全省城市、农村居民用户每副终端每月10元;非居民用户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由有线电视运营公司与用户协商确定。
对老红军、烈士遗属和生活特困的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基本收视维护费应实行以下优惠政策:老红军、老红军遗属,凭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老干局核发的《离休证》和相关证明,当年主终端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的烈士遗属,当年主终端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无子女且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凭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五保供养证》,当年主终端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每月减免5元。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用户,当年主终端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每月减免5元。
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度缴纳基本收视维护费。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者不得强制用户一次性缴纳全年费用。
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者要按规定执行价格公示制度。经营者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优惠范围和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价格主管部门检查。(本报记者 郑伊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