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2018年健全各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出台编制人事薪酬、财政投入补偿、绩效考核评价、医院党组织建设等配套政策,制定医院章程,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建立考核评价制度等,成为我省加快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又一重要举措。
此次《方案》对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明确规定,要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社会保险、养老待遇等方面,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逐步建立起符合人员总量管理要求的新制度。医院可按照有关规定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同时,在绩效考核上,要求突出服务质量、医疗安全、行为规范、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考核由医院自主组织实施,结果在院内公开,并报管理委员会备案,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
此外,陕西省还将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开展就医引导、诊间结算、检查结果推送、异地就医结算等信息化服务;推广网上预约、网络支付、结果查询等在线就医服务,推动在线健康咨询、居家健康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等应用,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