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陕西省环保厅就水环境质量恶化约谈延安市宝塔区、黄陵县、宜川县、延川县、延长县等5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相关区县夯实水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突出问题整改,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2017年度,延安市境内延河、清涧河、北洛河、仕望河等流域水质较2016年明显变差。延安市延河宝塔区朱家沟、北洛河黄陵县田庄镇南城村、仕望河宜川县昝家山、清涧河延川县王家河和延长县阎家滩等断面未完成2017年度国家考核目标,严重影响沙小妮省完成国家“水十条”考核任务和在全国水环境质量的考核名次。2018年1-2月,延安市境内以上断面同比仍然明显变差。
陕西省环保厅在约谈中要求,延安市宝塔区等5区县要将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当地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底线。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夯实属地责任。建立并实施跨县区的水质交接、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理顺环境保护各项机制,加大压力传导,层层夯实责任,逐级逐部门列出任务清单,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发挥好河长制、湖长制等新机制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机制。
对约谈涉及的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彻底整改。要以点带面,以解决生活污水直排为重点,加快推进和解决河道垃圾堆放、河道施工管理混乱、污水处理厂随意停运,偷排等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确保措施落到实处。要立即启动整改工作,严厉处罚偷排漏排问题,强化延河、清涧河、仕望河、北洛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督查,先从消除劣Ⅴ类开始,2个月内以上通报的所有断面必须消除劣Ⅴ类,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所有断面必须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及时启动问责追责机制,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延安市宝塔区、黄陵县、宜川县、延川县、延长县等5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到位。(记者石喻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