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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一次约谈通报

陕西传媒网2018-05-31 09:08:36

  根据生态环境部检查组来陕检查发现的问题,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昨天对宝鸡市、渭南市、西安市临潼区、渭南市华州区等地及普查办进行集体约谈。

  问题:存在部分突出问题

  生态环境部来陕西检查发现,2市5县(区)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

  渭南市不掌握市辖各区县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未开展市级督办,清查进度较慢。

  宝鸡市清查工作总体进度缓慢,未开展市级督办,未及时转发落实省上清查技术规定,致使各区县对清查工作时点要求不明确;市级普查办只有4名专职人员,无法满足普查工作需要。

  西安市临潼区对清查结果没有进行现场核查,检查组现场抽查代王酿醋厂和西柳砖厂,与清查表标注不符,清查质量不高。

  渭南市华州区仅将乡镇上报数据进行汇总,未进行现场核实,清查进度较慢。

  宝鸡市眉县清查进展较慢,大部分企业未进行现场核实,且标注错误较多,大量可能排放污染的企业被标注为无污染。

  宝鸡市高新区清查工作基本未开展,4260家单位仅排查了26家,清查进度严重滞后。

  整改:6月10日前完成清查核查工作

  以上问题的存在,反映这些市县(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严重影响全省清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被约谈的环保局和普查办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被约谈的市县(区)本周内要向市县主管领导汇报一次普查工作,并召开普查工作推进会,提高对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完成清查工作。市级环保局及普查办要加大对县(区)普查工作的督察督办力度,全力推进辖区普查清查工作。

  污染源普查在现场工作阶段主要包括清查和入户调查,清查是入户调查的基础,必须搞清楚到底调查哪些对象。县级清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要按照省上下发的名录库,逐一实地排查清查对象,标注地理位置信息,并根据清查技术规定,界定该企业是否属于清查范围。属于的填写清查表,不属于的在名录库中标注,留存佐证材料。县级清查工作结束后,最终形成的名录库中每一个条目都要有经纬度并有准确的界定。

  清查核查分为国家、省、市三级核查,重点核查各类污染源名录库是否全面、准确。按照全省清查工作进度安排,6月10日前各市要完成清查核查工作。市级核查要覆盖所有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随机选取2个乡镇(街道)作为核查区域,核查时要对核查区域的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分别计算核查区域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漏查率、重复率和错误率,填写质量核查结果统计表,汇总形成市级核查报告并上报省普查办。6月11日起,省普查办将开展省级核查,每个地市随机选取2个县(市、区)进行核查,6月20日起,国家将开展第二轮核查。(三秦都市报记者 石喻涵)

 

编辑: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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