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19日),西安市房管局将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第二批全部或部分楼幢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对外销售,或以采取发放VIP卡、内部认购、缴纳诚意金等形式变相预售。同时,要求以上项目的开发企业,尽快到土地、规划、建设、城改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西安市房管局表示,如发现存在无证售房等违法销售行为,将对其进行严肃查处,一律顶格处理。(记者郑伊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