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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陕西省将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三秦都市报  2018-04-26 10:18:36

  (记者王婕妤实习生尚艺帆)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从5月1日起,我省统一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陕西省将按照通知,统一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一类工资区每月1512元,二类工资区每月1422元,三类工资区每月1332元,四类工资区每月1242元。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260元提高到1512元,最低标准从1035元提高到1242元,平均增加229.5元,增幅达20%,位居全国中等偏上水平,保障水平与我省经济发展速度和增长水平基本同步。

编辑: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