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是基层发展的基础。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好职能作用,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持续增收,今年以来,榆林市子洲县通过规范村集体经济运行管理,护航乡村振兴。
加强项目管理。子洲县巩固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结合乡村振兴规划,各乡镇、村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量化股权到人、到户,颁发股权证书,明晰收益分配机制,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
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子洲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统一监管”的思路,进一步强化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完善产权交易信息平台,强化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将集体资产交易全面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最大限度发挥集体资产的经营效益。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子洲县进一步规范“村财乡管”委托代理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对村集体经济财务规范运作的审核监督作用,规范集体资产处理程序,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年度清查和农村集体经济年度审计制度,防范“小微权力”腐败。
完善农业经营主体带农机制。子洲县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帮带机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优势互补、分工协作、互惠共赢的格局;对农业经营主体的评优创先、政策扶持、项目倾斜等,与带动小农生产挂钩,把带动小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重要依据;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经营主体+农户”“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长期稳定的经营关系,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劳务”“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联结方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文 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