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东阳石材厂干化池已清理并回填硬化,沉淀池四周已硬化、绿化,底泥脱水机已安装并调试完毕,渗坑排放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江北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项目提升泵房、调节池及二次提升泵房、生物纤维转盘滤池、高效澄清池主体已完成,综合办公楼正在进行二层框架施工,生化一体池正在进行主体施工。
“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镇坪县余老二湾煤矿和平利县八仙煤矿已经停产,采矿行为已经停止。”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陕西省反馈督察意见后,安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环保督察巡查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安康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着力铁腕治污,切实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坚决防止新的生态环保问题发生。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的2个共性问题和10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安康已提前整治完成2个,其余10个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从严监管,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成为安康环境保护工作新常态。安康市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建立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在全市开展交叉执法大检查。同时,加强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监测,水、大气环境质量每月通报一次,及时分析预警。截至7月底,安康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860人次,检查企业880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5件,罚款191万元,实施限产停产74件,查封扣押47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4件,行政拘留4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件。
安康将环境保护纳入“三项机制”,作为必须打赢的三大攻坚战和开展“三个助力”(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助力规范市场秩序)、实施追赶超越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查,安康市纪委专门出台了《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环保督察巡查发现和反馈问题、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制度落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巡查、督办。
安康各县(区)均制定了开山采石专项整治方案,将生态环境影响大、小规模和技术落后、位于禁采区内、违法违规、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石类矿山纳入整治范围,目前已累计注销采石类矿山60家。汉滨区对9家矿山企业全部停产整改,其中2家完成整改,7家采矿许可证到期企业暂缓办理延续手续。(记者 康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