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李妍 摄)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李妍):8月30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处长刘旗龙介绍今年以来陕西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陕西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整体趋于稳定,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地下水点位水质级别稳定且极差比例同比持平,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强化考核排名 目前正在开展2016年度考核工作
2017年上半年,陕西省主要河流中长江流域的汉江、丹江和嘉陵江水质继续保持优。黄河流域的渭河干流轻度污染,渭河支流重度污染,无定河轻度污染,延河重度污染。
陕西省环保厅出台《陕西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从今年7月开始,以市(区)为单位,按月对陕西省13个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发布当月排名、本年度累计月排名、环比水环境质量改善排名;出台《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围绕陕西省13个市(区)年度水环境质量状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城市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对各市(区)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目前正在开展2016年度考核工作。
推进河长制实施 推动突出问题整改
根据《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部门职责,开展了汉江、丹江、黄河流域陕西段、渭河、延河、无定河、北洛河、泾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调研,向相关省级河长报送了调研报告。联合省水利厅开展全省重点河流排污口普查工作。
以河长制实施为契机,突出抓好河岸整治、河道清淤、水质提升,坚持源头治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推动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加大重点河流水环境监测力度,加强河流跨界断面、重点水域的水质水量监测。
与此同时,对西安、宝鸡、渭南、延安、榆林和杨凌等6市区政府下发水质变差预警函12家次,要求各地政府针对主要河流污染反弹断面分析原因,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坚决扭转水质恶化趋势。
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8个涉水环境问题整改,制定并公开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及措施,定期督办上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