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环保厅通报关中重污染天气预警检查情况

2017-01-03 15:23:00|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1月2日,陕西省环保厅通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后,对咸阳市和部分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落实检查的情况。

  据通报,检查的渭河电厂、大唐渭河电厂及咸阳市北区、西区供热有限公司等4家燃煤热电企业,都相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大多数企业能够按照公告要求和企业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采取了厂区洒水、清洗、覆盖、喷淋等降尘措施,在线监测主要污染物数据基本上达标排放。两家电厂落实了环保监察员驻厂制度,两家供热站每天环保监察员坚持巡检。

  检查同时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个别企业思想上不重视,如大唐渭河电厂,现场检查时企业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在线监测数据部分天数超标排放,咸阳北区供热有限公司75吨锅炉在线监测数据2016年12月3日、9日-10日、25日-26日氮氧化物浓度日均值超标,脱硝设施部分时段停运;咸阳北区供热有限公司总排口安装一套在线监测设备,接受2台35吨和1台75吨锅炉排放烟气,标准含氧量为9%,未按环保部通知及(环函[2014]179号)《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要求的混合排放应按最严格标准执行。 (记者 康传义 通讯员杨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