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环保厅集中约谈一些县(区)政府和单位

2017-06-13 11:33:48|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6月12日,陕西省环保厅对今年1-5月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沣东新城等6县(区)政府(管委会)和陕西师范大学等6家存在突出涉气环境问题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约谈,要求被约谈者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好铁腕治霾主体责任。 

  今年1-5月,沣东新城、莲湖区、未央区、经开区、潼关县、秦都区空气质量排名居于关中地区靠后位置,铁腕治霾压力传导不够,治霾工作任务不实不细,治霾工作监管力度不强,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关中其他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存在较大差距,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不容乐观,完成全年的考核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在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中发现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咸阳沣河集中供热公司、渭南陕西陕焦化工公司、渭南蒲城清洁能源化工公司、陕西渭河发电公司、西咸新区长顺仓储公司未严格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存在突出涉气环境问题企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构成较大不利影响。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在约谈中要求,沣东新城等6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健全铁腕治霾工作机制,加大压力传导,逐级逐部门列出任务清单,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调度、研判、会商、考核、应急和问责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网格化监管网络建设,确保对大气环境问题的规范、精细、高效管理。要求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等6家存在突出涉气环境问题企业,要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治任务,做到依法依规生产、达标排放,履行好社会责任。 

  沣东新城等6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表示要将铁腕治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加快整改,彻底整改,切实将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降下来。陕西师范大学等6家企事业承诺,坚决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整改、狠抓落实,坚决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记者 康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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