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全省健康医疗大数据融合共享、加速发展,近日,我省出台《陕西省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居民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健康卡,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推动生育登记网上办理
到2020年,建成省级医疗卫生信息分级开放应用平台,实现与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资源和秦云工程行业云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医疗、医药、医保和健康各相关领域数据融合应用取得明显成效。
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创新管理模式,推动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构建覆盖全省分级、分类、分区域的“健康云”,逐步完善相关内容。消除数据壁垒,贯通部门、区域、行业之间的数据共享通道。
加快建设和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残疾人康复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建立卫生计生、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等跨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机制。
综合运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建立健全医疗、药品、耗材收入构成监测制度,协同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使用等业务信息,助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建立3个国家级数据示范中心
依托现有资源开展西安市、咸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建设,创建一批临床医学数据中心,立足优势专科建立3个国家级区域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集成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国家医学大数据资源,构建临床决策支持系统。
重点完善计划免疫、网络直报、网络化急救、职业病防控、口岸公共卫生风险监测预警决策等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监测评估和决策管理能力。整合社会网络公共信息资源,完善疾病敏感信息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和动态分析全人群疾病发生趋势及传染病疫情信息等公共卫生风险,提高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应急响应能力。开展重点传染病、职业病、口岸输入性传染病和病媒生物监测,整合传染病、职业病多源监测数据,建立实验室病原检测结果快速识别网络体系,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推动疾病危险因素监测评估和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等智能应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形成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
探索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分级诊疗、远程会诊,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应用,优化形成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
有效整合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促进居民个人电子健康信息动态、实时、连续更新。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探索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等应用集成,激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推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一体化电子健康服务。
强化“数字化医生”培养
依据陕西全省远程医疗服务平台,积极引导三级医院利用自身优质医疗资源,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边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移动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查房等服务,健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业务协调机制。推进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的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延伸放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促进“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积极推进我省与国家级综合医院合作远程医疗试点,有序发展第三方参与远程医疗市场运营,支持和鼓励第三方机构建设医学影像、心电、检验检查及病理诊断中心。
加强大数据安全监测和预警,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安全工作机制。
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医学教学资源,强化医学相关学科建设和“数字化医生”培养,着力培训高层次、复合型研发人才和科研团队,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专门人才、学科带头人。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