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设135处瓜果临时便民销售点 严禁收取摊位费
记者 马昭 摄
(首席记者 赵丽莉 记者 李少娟)记者昨日获悉,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方便市民群众生活,结合市容秩序“疏堵结合”的工作要求,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从6月30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设置135处夏季瓜果临时便民销售点。
本次划定的135处瓜果临时销售点均处于交通方便、人流量大、接近居民住宅小区地段,突出便民特点。其中新城区7处、灞桥区24处、雁塔区10处、莲湖区14处、碑林区21处、曲江新区1处、航天新城1处、港务区1处、高新区11处、高陵区7处、长安区8处、鄠邑区14处、蓝田县2处、周至县4处、西咸新区10处。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设置瓜果临时销售点是根据季节特点,结合夏季占道经营管控形势,贯彻落实“疏堵结合”工作的重要举措,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组织做好夏季瓜果临时销售点设置管理工作。
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要根据辖区疏导区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所有设置的临时便民销售点要画线定位,在明显位置设置大小适宜的标识牌,注明销售点的基本情况和管理要求,不能以横幅、条幅替代标识牌,不得影响交通秩序,不得影响行人通行,不得占压盲道。每处瓜果临时便民销售点经营户最低数量不低于6户,占用人行道设置的临时便民销售点原则上单边靠墙设置,长度不超过100米,距主、次干道不小于50米。
该局要求,各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瓜果临时销售点周边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劝导流动瓜果商贩按照管理要求进入临时销售点内或已经批准设立的蔬菜早市内从事经营活动。对拒不听劝导的,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同时,每处瓜果临时销售点委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值守或巡回检查,任何单位严禁收取摊位费用。
设置临时便民销售点要增设生活垃圾装收设施,增加环卫保洁员,加强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确保销售点的垃圾日产日清。9月30日24时前,全市设置的所有瓜果临时销售点务必全部按时撤除。
瓜果临时销售点设置期间,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抽检各单位瓜果临时销售点设置管理工作,对管理有序、责任落实、群众确有需求的,予以调整或增设;对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大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停业整改或予以撤除,必要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