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陕西12月10日落实药品“团购”试点扩围
2019-12-09 14:45:58来源:新华网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好消息!陕西12月10日落实药品“团购”试点扩围

  大会现场。新华网郝云菲摄

  12月6日,陕西召开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政策吹风会,会上通报陕西将于12月10日正式启动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

  11月7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等6部门印发了《陕西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方案》,要求陕西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不含试点城市西安市)、驻陕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加试点扩围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与试点扩围工作。

  2019年4月1日,参与我国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4+7”试点的北京、西安等11个城市,已全部落地实施了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2%,最高降幅达96%,显著降低相关疾病药费负担。

  西安市自今年3月25日实施以来,总体运行平稳,执行进度超过预期。截止11月底,25个中选品种药有40个品规发生采购,使患者真正用上了质优价廉的药品。

  根据国家要求,陕西组织全省除西安以外的其他地市参加试点扩围工作。以“4+7”试点中选的25个药品通用名品种为采购范围,以2018年各相关地市医疗机构实际采购量为基数,确定约定采购量。总体也将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思路来进行。

  陕西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试点扩围,25个品种药品的中选价与“4+7”试点城市西安的价格相比,平均降幅25%,相关患者医药费用减负效应明显。

  据了解,国家试点扩围集中采购的25个中标药品覆盖了精神类疾病药物4种;高血压用药、高胆固醇等心血管病用药10种;癫痫类1种;抗菌药1种;抗肿瘤药物3种;镇痛药物1种,麻醉药物1种,哮喘药1种,腹泻药1中,多为慢性病患者用药。

  相关部门要求,医疗机构要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细化工作,按照新病人与老病人、长期用药和临时用药、轻症患者与重症患者等类别,细化本机构的药品替代使用方案。要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循序渐进,科学替换,不得为完成采购任务,强行要求医院停药、患者换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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