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报道(陈岚):12月10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简称“陕西省文旅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文旅厅党组书记、厅长任宗哲,陕西省文旅厅资源开发处处长郭明历就2019年陕西全省全域旅游发展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陈岚
统筹规划 提供优质文旅产品和服务
发布会现场,任宗哲表示,2019年陕西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按照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快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打造国际一流旅游中心,加快建设17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县”要求,紧扣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深入推进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预计2019年,陕西省接待境内外游客7.07亿人次,同比增长12.2%;旅游总收入7200亿元,同比增长20.11%。
对于陕西省全域旅游发展取得的成绩,任宗哲表示,为扎实推进陕西全省全域旅游工作开展,陕西省文旅厅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检查指导宝鸡、汉中等17个国家全域旅游创建市(县),验收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宣传推广全域旅游目的地等系列工作举措,进一步凝聚共识,让全省各市(县)把全域旅游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进一步健全“省上总抓、市(县)主战、部门协同、梯次推进”的发展格局。
对于陕西全域旅游创建对文旅融合的积极推动作用方面,任宗哲认为,陕西是文化大省,也是旅游大省,文化旅游资源品位高、存量大、种类多、积淀深厚,为文旅融合提供了广阔的资源基础和发展条件。只有文旅融合,才能体现陕西味、中国风、国际范,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
融合发展 推进供给体系品质化建设
任宗哲表示,为了推进文旅供给体系品质化发展,2019年陕西省全年在建续建旅游项目1300个,预计完成投资额1500亿元,其中汉中兴汉新区等重大文旅项目稳步推进,“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品质进一步提升。全年新建12家4A级旅游景区、3家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增特色民宿500余家,文创旅游商品在全国大赛中获得9个金奖、14个银奖。
在文旅融合深入推进方面,陕西省推出《秦俑情》《天汉传奇》《秦汉风云》等演绎作品;让华州皮影、旬邑剪纸、西秦刺绣等一批非遗项目成为重要的旅游体验产品和扶贫产业,不断增强城市文化魅力和旅游吸引力;通过建设秦岭国家植物园等99个研学旅游基地、青木川等31个文化旅游名镇、营盘镇等9个运动休闲小镇,举办杨凌国际马拉松等体育赛事,加快市县文化旅游和产业的融合发展。
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陕西全省全面开展景区服务质量复核检查,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第三方评测工作,每季度通报全省各市服务质量排名,对服务质量和市场执法较差的市进行约谈。陕西省建立旅游企业红黑榜和联合惩戒制度,在全省12个市及34个县建立了旅游公安、旅游工商、旅游巡回法庭,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综合监管能力。
整体营销 推进旅游品牌形象国际化建设
为推进陕西全域旅游面向国际进行建设,陕西省文旅厅以“文化陕西”和“了解中国从陕西开始”整体形象为统领,先后赴日本、南非、白俄罗斯、泰国等10多个国家开展旅游宣传推广,参加了15个境内外大型国际旅游展以及北京、青海等国内旅游交易会。
陕西省文旅厅同时通过举办第六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2019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西安)世界文化旅游大会等活动,提升陕西文化和旅游在全球的影响力。陕西省各市(县)从整体形象宣传入手,利用“西安年·最中国”、榆林过大年、汉中最美油菜花海旅游文化节、秦岭生态文化旅游节等活动在全国叫响陕西文化旅游品牌;而且陕西各市(县)积极参与全国城市旅游联盟,建立黄河金三角旅游联盟、秦岭旅游联盟等,搭建区域合作发展平台,创新市场化运作方式,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对于2020年陕西省文旅融合发展工作,郭明历表示,陕西省文旅厅将以文旅融合为主线,以政策创新和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完善公共服务为重点,深入推进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重点工作包括印发《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工作五年行动计划》,明确各市、各重点县、各部门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按照各项工作时间表,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达标单位,形成示范引领、梯次推进的创建序列;强化创建资金投入和考核保障,明确各市、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及时督导落实任务;在深入推进文旅融合的基础上,推出一批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开展联合宣传营销;加快旅游集散中心、智慧旅游、咨询体系和标识体系建设,提高“厕所革命”质量。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