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在中国(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会暨2019中国(西安)数字丝路跨境电商合作交流会上,经开区获得“中国(西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创新示范先行区”的授牌,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蔺建文接受授牌。此牌的获得,将对经开区聚集跨境电商企业,加快发展跨境贸易,助推经开区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实现产业升级起到重要作用。
新时代,新形势,新格局下,经开区始终坚持高举改革开放的大旗,紧紧围绕发展“三个经济”,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环境优势,大力推进经开自贸功能区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促生了一批全省乃至全国的首创业务和创新成果。2019年度形成国家级创新成果2项,省级创新成果11项等可推广复制的“经开样本”,国家级与省级创新成果数量位居全省9个自贸功能区第一,其中“长银保理”开展的国际保理美元融资试点,在全国2万余家商业保理公司中尚属首次,填补了国内资本项目相关商业保理业务政策的空白,是中国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工作的一项重要突破,“国际保理+跨境电商”将成为经开自贸功能区通过制度创新促进产业加快聚集的“新样本”和“新标杆”。
优良的投资环境,产生的“虹吸效应”不断显现。目前,经开区已聚集包括阿里巴巴在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十余家。经开区建立的具有自贸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聚集中心、创新创业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已服务陕西境内出口企业1000余家。
经开区针对中国(西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定位和需求,积极探索跨境金融、跨境贸易等方面的产业模式,加大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力度,举办跨境电商行业活动,积极推进产学合作,推动跨境电商上下游产业聚集,构建陕西跨境电商新高地,为大西安高速发展再增新力
“自贸+保税”,改革创新氛围浓厚
一是目前西安出口加工区升级综合保税区的申请报告已由省政府报送国务院,预计2020年上半年可获得升级批复,将为经开区发展带来更加广阔空间。
二是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经开功能区多方位配套支持及制度创新为建立跨境电商服务生态圈提供了强力支撑。《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明确支持综保区发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经开区“自贸+保税”的双重政策叠加优势,将为跨境电商创新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更多支持,加快区域跨境电商企业聚集和上下游产业发展,目前已有数家深圳、上海等地的跨境电商企业正在积极对接落地经开区发展。
产业配套及生活配套完善
经开区以发展先进制造业为主,工业总量约占全市的1/3,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能源加工等产业配套具有一定基础,具备完整的水、电、气、热等生产配套体系和教育、医疗、文化服务体系。经开区与发展MRO(非生产原料性质的工业用品)类跨境电商产业高度契合,以工业零配件、制成品、维护等为主的工业品类跨境电商将成长为新蓝海市场。
中国邮政、顺丰速递等物流企业,长安银科、普汇中金等跨境贸易金融服务机构,以及西部领先的快消品制造聚集等优势产业将积极支撑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同时,临空、沿站、地铁密集的交通优势以及密集商业写字楼、共享办公、人才公寓等配套优势叠加,将对初创公司、中小微企业在节省运营成本、增强员工稳定性方面具有很大吸引力。
高校、科研聚集,创新创业氛围浓厚
经开区始终坚持“人才强区、人才兴区”战略,大力实施“5215高端人才计划”,积极吸引各类人才入区创新、创业、就业、发展。区内有长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等4所高校,两院院士7人,在校大学生近8万人。同时拥有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超导材料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各类科研机构181家,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13个(国家级4个)。“西安创业大街”咖啡特色街区、“双创”服务站、人才公寓等功能区引进知名“双创”服务机构,为培育优秀创业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各类科研机构、高校院所聚集和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创新示范先行区的授牌,无疑为经开区实施的对外开放战略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下一步,经开区将紧抓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创新示范先行区的契机,加快建立健全经开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和支持政策,并为入区电商企业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同时,加强与高校的合作,联合培养跨境电商人才,加快构建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打造跨境电商产业聚集的高地,不断地将自贸试验区改革试验的创新成果转化为促进产业聚集发展的政策红利。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