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9条措施助力药品流通行业发展
12月6日,记者从陕西省药品监管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关于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快速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药品经营审批机制、变更流程、兼并重组、仓储资源有效整合、零售企业连锁化发展等9个方面,推出9条利企便民措施,着力推动全省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意见》明确,陕西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实行统一药品质量、统一采购管理等“七统一”管理模式;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品行业协会可搭建联通医院、医生、云药房平台、社区药店、配送系统等平台,实施远程处方、远程审方和咨询服务,方便患者自主选择购药方式。
《意见》鼓励陕西省内外具备药品现代物流条件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发展等模式,控股、参股省内药品批发企业;鼓励具备现代物流条件的药品企业集团对被收购、兼并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做大做强;鼓励具备现代物流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实施多仓协同配送,允许异地设立仓库、统一跨区域集中配送等;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多元化发展,允许药品批发企业增加药品零售连锁业务。
《意见》还推出一系列便民举措。包括支持发展专业药房,探索“药店+诊所(含中医)”等新型零售经营方式;流通企业可实行“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兴配送方式零售药品;信用等级被评为A级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在超市设置专柜或在大型公共场所内设置24小时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等。
陕西省药品监管局强调,陕西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治理;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为药品经营企业规范快速发展提供优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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